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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小清河抛尸案(上)

小说: 临沂警事回忆录   作者:北香南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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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文中,一般出现凶杀案的时候,追查凶手大多数都会从谋财害命、情杀、或者仇杀这三个角度上。

但是我也曾说过,这三种只是几率比较大的情况,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对于其他那些比较特殊的原因,大多数的受害者都是女性,比如“采花杀人”。

二零一三年的一月二十五日,这一天天桥区小清河的环卫工人正在清理河道垃圾,可在用钩子在水下勾垃圾的时候,却勾上来一个密封的编织袋。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样的沉在水底的完好的编织袋,里面装着的不是“人民币”的话,就应该是“人民”了。但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一件好事。

当环卫工人打开编织袋之后,立刻眼前一黑,随即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当警方来到小清河旁边的时候,编织袋己经被环卫工人带到了岸上。编织袋的拉链只是被简单的打开了一个小口,工人在看清里面是什么情况后,也没敢再给拉上。

民警上前将拉链全部拉开之后,一具全身赤裸的女性尸体便从编织袋内滚落出来。在女尸的手腕和嘴上,还有用来捆绑的胶带残留。在尸体的颈部与上胸部还有不少的锐利凶器的刺伤。在尸体的脚踝部位,还挂着一条粉红色的内n裤。

因为尸体在水里浸泡的时间太久,影响了尸体的腐烂程度。根据现场法医的勘察,只能大致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一个月到三个月之间。而且死者在生前应该是遭受过性侵。

除此之外想要再获得更多的信息,就只能对尸体进行尸检。而与此同时,民警也在极力的想办法确认死者的身份。但是因为死者在水里浸泡的原因,面部己经无法辨认特征,所以想要确认死者的身份就成了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在没有头绪的情况下,天桥区的民警对小清河所有的支流以及干流进行研究,并查阅了大量的小清河水文资料。随后找来编织袋,用和死者体重相近的物体进行了漂流实验。

经过大量的实验后,几乎可以推断抛尸地点应该是距离发现尸体地点两百米左右的彩虹桥附近。

在这么久的实验过程中,法医那边的尸检报告也呈现到了民警的面前。

死者、女、年纪二十岁左右,身高一米五八。死因是被锐器刺伤后失血过多而死亡。法医在死者的体内提取到了精斑,不过在系统内进行比对后,发现并没有符合条件的嫌疑人。

除此之外,死者的左耳上有三个耳洞,脚指甲染了好几种不同的颜色,棕红色的头发其中还用小皮筋做了辫接。

前面的死因还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后面的这些信息,却是让民警嗅到了不一样的线索。毕竟从警多年的民警,对夜店之类的场所都相当熟悉。符合这么多特征的,十有八九都是在娱乐场所工作。

顺着这条线索,民警立刻对天桥区附近的所有娱乐场所进行走访调查,很快一家歌厅的负责人告诉警方,他们这里有一位叫王晓玲(化名)的员工己经两个月没有来上班了。

不过据这位负责人说,因为这个行业的流动性很强,一两天不上班,三五天不上班的情况太多了。像王晓玲这种两个月不来上班的,一般都是首接当做自动离职处理。不过一般离职的都会跟主管打个招呼,但是不打招呼,主管也不会在意。

听到王晓玲这个名字,民警也是立刻警觉起来,因为在刚发现尸体不久后,警方就对失踪的人员信息进行了调查,里面就有这个叫王晓玲的。而王晓玲的失踪报案是在一二年的十二月底,似乎与死者的死亡时间相吻合。

根据失踪人员信息,民警快速的联系上了在潍坊老家的王晓玲的家人,并且对其家人采集了血液样本。

经过血液的比对,确定在小清河发现的那具尸体就是失踪了两个多月的王晓玲。

随后民警对王晓玲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据王晓玲朋友的消息,民警找到了王晓玲在天桥的住所。

这是一家居民自建的二层小楼,下面的一层是门面房以及房东自己住的地方,而第二层则是被分割出六个小房间。而王晓玲曾经住的那个房间,如今正有一把锁紧紧地锁着。

民警找来房东对其进行询问,可房东却是声称并没有叫王晓玲的在这里住过。但是民警事先早就己经掌握了基本的信息,哪里能够被房东的三言两语忽悠住。在民警的要求下,房东还是打开了房门。

打开门后,民警发现屋内的摆设与杂乱程度,似乎是最近还有人在居住。房间内垃圾桶的果皮还很是新鲜。难不成王晓玲真的没有住在这里,只是她的朋友记错了地方吗?

在现场勘查的时候,床头墙上的一大片黑色墨迹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随后警方又在床下发现了面积更大的一片墨迹,而且在墙角难以看到的地方,还发现了零星的血迹。

警方先是对这些血迹进行了样本采集,随后由技术部门对血迹进行样本分析,比对。一番操作之后,确认房间内的血迹正是王晓玲本人的。也可以由此确定,凶手就是在这间房间里对王晓玲进行了残忍的杀害后,并用墨水对血迹进行了涂抹掩盖,最后才到彩虹桥附近进行了抛尸。

再想到一开始矢口否认的房东,警方立刻将目光怀疑到了房东的身上。如果不是房东担心警方发现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为什么要否认王晓玲曾居住过的事实?

民警:“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来吗?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吗?”

房东:“知道。”

民警:“知道就自己说出来,别等着我们一句一句问。”

房东:“那个王晓玲,以前确实是住在我那里。不过后来好几天都没见到她,我就想是不是为了躲房租跑了,所以就打开了她那间房间的门。当我看见里面什么情况后,整个人都快要吓傻掉了。”

民警:“看到了什么情况,别卖关子。”

房东:“我看到满屋子都是血,墙上,床上,地上全都是。我知道王晓玲肯定是出事了,所以在你们问我的时候,我才没敢承认。然后我就用墨水把墙上的血给涂黑掩盖住,又把她的东西给清理干净,现在又把房子租给了别人。”

民警:“既然知道王晓玲出了事,为什么不报警?她是不是你害的?”

房东:“可不是我呀,我是正经的良民啊。我不敢说是因为我们就是靠着出租房子过日子,要是传出去我们家的房子出过人命,谁还敢到我们这租房子啊?谁成想到最后也没有瞒住,还是被你们知道了。”

对于房东的话,我看了之后都感觉心里有气。难不成一条人命在房东看来就是这么的轻描淡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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